几天时间里,台山市台城路旁边同一公共泊车位,汽车轮胎一再被扎破,而作案者竟是由于别人泊车“占用”了这个此前自己常常泊车的方位。

  6月21日,台山市公安局接到大众报警,称自己的小汽车停放在辖区同一公共泊车位连续屡次被人在地上放钢钉扎破轮胎。

  接报后,北门派出所民警敏捷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民警向车主了解状况,车主表明在现场泊车时没有与人产生胶葛,期望民警能赶快找出扎车胎“黑手”,挽回损失。

  民警随即在邻近进行造访摸排、调查取证,快速确定嫌疑人的身份。民警循线日下午,将嫌疑人陈某(男,43岁)捕获,现场抄获作案用的钢钉一批。

  到案后,陈某照实告知了其成心放置钢钉扎破别人轿车车胎的现实。本来,陈某因没有固定泊车位,便常常将爱车停放在楼下公共车位,一朝一夕,他便将这一个方位当成了自己的“专用泊车位”。最近,陈某发现泊车位常常被别人车辆所“占用”,自己只得四处寻找车位,因而心生不满。为了持续“独享”便当,所以他找来了钢钉,趁四周无人时放置在地上,将别人机动车的轮胎扎破,谁知这一切难以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损人车辆将面对补偿和处分,公共泊车位作为公共资源,其所有权归属于大众,任何个人均无权私自占用。歹意破坏别人车辆不只违反了社会公德,更是触犯了法令底线。对此类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违法者除了需求补偿经济损失,还将遭到法令的严厉惩办,关于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将按照法令来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