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雾大视野欠好,车子一头撞铁桩上。”昨日,禹州居民李女士反映称,2月25日早晨,她和司机驾车行至荥阳塔山南路,价值10多万元的小卡车,被马路上的“绊车桩”绊倒,车子几近作废。

  李女士投诉的“绊车桩”,坐落荥阳市塔山南路巴河村口,它们呈东西向摆放,每个桩体粘贴反光标。

  昨日上午10点多,李女士和亲朋掏出手机,手机相片显现,一辆蓝色小卡车撞上一根铁桩,发动机、大梁等严峻损坏。“这台车才买一年多,花10多万元。”李女士称,2月25日早晨,她和司机运载8块预制板,沿塔山南路由南向北行进。6时30分,大雾,车正常行至此处,忽然撞上障碍物。下车检查,“车子毁了,撞铁桩上了”。

  随后,荥阳市交警大队、住建局及路途施工方人员相继赶到。交警确定,这是一宗单独事端,由三方商洽处置。施工方表明,小卡车将铁桩撞损,也要补偿,无权向其讨责,“他们说,各修各的!”李女士说。

  “这些铁桩,可没少坑害轿车。”现场,荥阳环卫工赵师傅说,铁桩设置两三个月,至少有百余辆轿车撞上面。塔山南路宽广平整,忽然冒出几个铁桩,让不少司机躲闪不及。

  在现场,李女士等人拿出卷尺丈量发现,每个铁桩高40厘米、两者距离2.3米,马路中心铁桩折断后,其距离扩展至4.9米,“这个宽度,啥样的卡车都能通过。”李女士说,所以这条路上的铁桩已起不到阻挠大卡车通行的效果。

  昨日上午,在荥阳市住建局,该局工程处的赵振敏称,这条北起华夏西路,南连马米线日,该路通过交工检验,施工方忧虑超载大卡车轧坏路面,就设置了铁桩阻挠卡车通行。施工方这样做,是因他们跟政府签定有“两年质量缺点责任期”。此期间,一旦路面损坏不合格,部分筑路垫付款将被扣掉。

  对此,郑州市交警支队交通科研所的郭警官说,路面铁桩不属于交通设施,他说,在村庄公路、偏僻路段,铁桩、水泥墩很常用。虽然它们使用上没有具体规定,但其高度一般不低于80厘米,且周围要粘贴反光标志,提示司机躲避。

  昨日下午,记者屡次设法与塔山南路施工方联络,对方回绝承受采访。荥阳市住建局宣传科负责人说,新筑路面竖铁桩的做法,引起司机不满,他们会向有关部门主张,进行整改。

  “10多万元的车撞得简直作废,我会坚持讨说法!”李女士说,在这同一路段,还有多辆车遭到损伤,她正设法寻觅他们,我们抱团维权。(记者 郭致远文洪波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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