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任利)11月29日,辛集市民姚某某为了通行便利,损坏交通设备,被辛集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

  11月28日早顶峰期间,辛集市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辛集市教育路格林形象小区门口邻近的交通阻隔桩遭到人为损坏,民警敏捷向指挥中心报告。辛集市交警大队事端科民警当即打开侦破。经调取监控录像检查,11月27日19时30分左右,有人趁着夜色停下车,成心将阻隔桩踹倒后驾车脱离。

  11月29日,办案民警将涉嫌损坏交通阻隔桩的姚某某捕获。经讯问,姚某某告知,他是格林形象小区住户,为了便利自己通行,成心将阻隔桩损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辛集市公安局对姚某某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11月29日,姚某某被拘押至辛集市拘留所。

  据了解,交通设备损坏的原因,除了交通事端、盗窃外,人为成心损坏占了一大部分。交警部门介绍,单个市民为了图便利、走捷径,恣意损坏护栏,自开新路;还有人觉得一些禁停标志影响自家商铺的生意,对其任意损坏,不只影响市容,也会导致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提示,市民要自觉保护护栏等公共设备,活跃告发损坏交通设备的行为,关于损坏路途交互与通行设备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法令来追查责任,形成后果严重的将被追查刑事责任。

  别的,驾车撞坏交通设备后自行脱离的,相同也会被认定为闯祸逃逸,不只要补偿,还要承当法令责任。因而,假如驾车撞坏了交通设备,正确的处理办法是及时报警,在差人到来之前采纳一些警示办法,避免产生次生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