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深稿丨“猎捕”野生蚯蚓——地下产业链背后隐藏的土壤生态危机
在商家提供的宣传视频中,“电蚯蚓”的工作原理格外的简单。用户只需要将电瓶的两极插入泥土中,然后打开开关,伴随着机器运转的嗡嗡声,一条条蚯蚓受到电击后扭动着身体从泥土中钻出来,在地面上翻动,任人捡拾。
“对野生的蚯蚓来说,这是一种绝户式猎杀,电击不仅会伤害蚯蚓,同时也对土壤中的其他生物造成了伤害。”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生态系教授孙振钧表示,虽然蚯蚓有一定的自我恢复能力,但是多次电击会使得蚯蚓数量在未恢复的情况下再次降低,而蚯蚓的减少会造成土壤环境的失调,对生态环境能够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然而蚯蚓作为一种常见的动物,并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这使得禁止“绝户式”的猎捕野生蚯蚓一直处在“无法可依”的状况。
2022年2月27日,一份二审判决书改变了现状。由中国绿发会提起的“电蚯蚓”第一案在广东省高院进行二审宣判,三家售卖电蚯蚓机的公司因出售猎捕工具,使购买者以电击方式猎捕蚯蚓,对生态环境能够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依法承担对应的环境侵权责任。法院判决商家赔礼道歉、赔偿近200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失费用。
随着案件判决,“电蚯蚓”的行业逐渐被大众所知。有些商家甚至在全国范围内招个体户制作野生蚯蚓干,商家从提供猎捕设备、制作教学到成品回收,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
“这野生蚯蚓我一天能电十斤”,安徽淮安的王大爷勾着身子在地上捡拾刚从地里钻出来的蚯蚓。旁边的三轮车上放着一套简易的电蚯蚓设备和一个充满电的电瓶。“把连接电瓶的两根地针插地上,等一会蚯蚓就上来了。”王大爷一边捡蚯蚓,一边向记者炫耀。
对于王大爷来说,他只知道电蚯蚓可以卖钱,“谁来收就卖给谁”,这些野生蚯蚓被收走后的用途他也不是太清楚。在捡拾过程中,王大爷不断抱怨电蚯蚓的人比之前多,被电出来的蚯蚓明显没以前数量多也没以前个头大,“不过一天也能卖小一百块钱,还算可以。”
从南方的广东省到北方山东、河北等省份都有电捕野生蚯蚓从业者活跃在城镇、乡村。福建南平的小刘看着周围慢慢的变多的人靠电捕野生蚯蚓赚了钱,他也专门购买了电蚯蚓设备开始在绿化带、稻田边电捕蚯蚓。
小刘穿着胶底鞋,手里捏着通上电的钢针,两根钢针相距一米左右往地上一插,也就几秒钟的功夫,就有蚯蚓从地里钻出来。“一定要等这片区域大部分的蚯蚓钻出来才能抓,不然它们容易受到惊吓,再钻回土里就不出来了。”也就两三分钟的时间,小刘已经抓了十几条野生蚯蚓。再等待2分钟,假如没有新的蚯蚓钻出来,小刘就会再拔出一根钢针,换个地方再地里,如此循环,“地上都通了电,不穿绝缘胶鞋,被电到会有种麻麻的感觉。”
在社交平台上,只要搜索“电蚯蚓”“抓蚯蚓”,就能找到很多像王大爷这样在田间地头电蚯蚓的人。他们在短视频中展示从地里电出的蚯蚓,并一条接一条地抓进桶内。大多数人电蚯蚓的目的是为了赚钱,只需有一台电蚯蚓的设备,就可上手了。抓到的蚯蚓在处理之后,就会卖给专门收蚯蚓的人。
蚯蚓作为一种常见的无脊椎动物,因为其体内含地龙素、多种氨基酸、维生素等,可当作珍贵药物医治多种疾病,从中国古代就已经作为药物使用。另外还可以用作蛋白质食品和饲料;钓鱼爱好者常常将其作为天然的鱼饵售卖、使用。在相关利益的驱动下,不少人开始做起捕捉、贩卖蚯蚓的生意。
有些企业为了回收野生蚯蚓,甚至开发了一种从制作到回收“一条龙”的运营模式。
“干蚯蚓需求量大,一年四季都能回收,处理后当场现金结算。”武汉一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回收晒干的野生蚯蚓。公司销售人员小静透露,企业和药厂直接合作,提供晒干的野生蚯蚓。因公司对干蚯蚓的需求量大,所以在全国范围招合作个体户,并且门槛很低还包教包会。
公司向合作的个体户提供包括“磁振波变频地龙仪”、“蚯蚓地龙开肚宰杀机”在内的制作蚯蚓干的仪器。小静表示,企业来提供的机器都是自主研发,并且使用效果很好。
该公司向记者提供的营销视频显示,野生干蚯蚓的制作的步骤并不复杂。首先用“地龙仪”将土壤内的蚯蚓电出来并抓到桶内,随后将活体蚯蚓放进“开肚宰杀机”,把蚯蚓内部的泥沙和杂质清理洗涤干净,就能得到一条处理完成的蚯蚓。最后,只需在阳光下将蚯蚓晒干,就能回收卖钱。
而回收的价格则根据蚯蚓的长度分多个价位,从160元/公斤到420/公斤不等。如果制作者没有将蚯蚓分长度寄送,则按照混卖价300元/公斤进行回收。小静表示,一般来说,7斤的活体蚯蚓能制作出1斤的蚯蚓干品。
据了解,该公司共有4种不相同的型号的“地龙仪”,越大的机器内部电容越大、功率越高,电击的面积和深度越广。其功率最大的机器覆盖面积能够达到50个平方,深度达到50公分。“小号的机器每天出去工作4-5个小时,大概捕捉20-30斤活体蚯蚓,可制作3斤干品,一天就能收入400-500元;中型机器一天能捉40斤活蚯蚓,卖600-700元;大型机器一天有50-60斤活蚯蚓,卖800-900元;最大型号的一天能抓70斤以上,能卖一千多。”公司介绍视频中详细的介绍了多个机器的使用情况。
小静表示,使用这一些机器制作蚯蚓干最初应该要依据型号大小交3980至6980元押金,如果回收的蚯蚓干超过25公斤,机器的押金可以全部退回,“等于零成本进行蚯蚓制作。”
从公司晒出的使用者真实的体验反馈中能够正常的看到,该机器的使用人群和范围很广,回收量很大。仅公司在朋友圈展示的5月14日单日结算金额就达到了5万多元,按混卖的重量折算,该公司在晒出的9笔订单中就回收了170多斤左右的野生蚯蚓干。
该公司在收购野生蚯蚓干之后,会将其卖给制药公司。在公司介绍中,工作人员展示了一款名叫“复方地龙胶囊”的药品,同时表示和多家制药公司长期合作,所以需求量非常大。
为了招收更多的个体户加入蚯蚓干制作,此公司通过社会化媒体短视频宣传的形式在平台上宣传“野生蚯蚓制作赚钱”的视频,吸引客户制作野生蚯蚓干。从网络宣传到设备提供,再到最后的制作回收,公司可以提供的便利条件和完整的服务链条,对一些想从事“电蚯蚓”行业的人形成一种极大的吸引。
吴雨(化名)是一名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2020年前后他关注到了网上大量售卖“电蚯蚓”的机器。“那一段时间居家工作,我们就发起了一个电商无野的行动”。吴雨介绍,参与行动的志愿者在电子商务平台和互联网社群关注并发现一些售卖野生动物的情况,他们在行动过程中发现,除了野生动物之外,像蚯蚓这种较为常见的动物,也面临着威胁。
“我们反对的是用电蚯蚓的方法大规模捕杀野生蚯蚓的行为”,吴雨表示,这种用电击的方法电蚯蚓,会使通到电流区域内的蚯蚓全部钻出地面,是一种“绝户式”的捕杀,这种短时间大量的捕杀会导致区域内土壤环境的破坏。团队志愿者从一些电蚯蚓的当事人处了解到,在经过一次电蚯蚓后,同一片土壤在一年内的蚯蚓数量大幅度的减少。
这些抓来的蚯蚓很大一部分都被药厂收购进行制药;还有一部分被用作钓鱼时的饵料。经过吴雨的了解,除了这两个广为人知的用途之外,蚯蚓还被用作两爬类的动物的特殊饲料,“如大壁虎、甲鱼等在繁殖产卵期间,就需要用它补充营养,卵的孵化率就会提高。”同时,在一些南方地区,也有人将蚯蚓作为食物。
“其实以上这些用途,都能够正常的使用人工养殖蚯蚓进行代替,而不用专门去捉野生蚯蚓。”吴雨介绍,有很多专业进行蚯蚓养殖的商户,而他们抓蚯蚓根本不要使用到电击的方法,因为他们的养殖土壤中有大量的蚯蚓,只需要挖出来就可以捡拾。人工养殖的蚯蚓和野生的蚯蚓本质上没有一点的区别,但是在收购商处,野生蚯蚓收购的价格则高于养殖的蚯蚓。
记者询问了小静所在的收购公司是不是收购养殖蚯蚓,该公司表示,由于其收购蚯蚓的目的是制药,所以只收购野生蚯蚓,“养殖的蚯蚓没有药用价值,一般都是用作喂鸡鸭的饲料,我们不收的。”
“经过科学分析,我们得知野生蚯蚓体内的活性成分不一定比养殖的好。”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生态系教授孙振钧则表示,药用蚯蚓大多数都会选择“广地龙”或者“胡地龙”等中药材中提到的品种。孙振钧曾带领团队在2019年将野生蚯蚓的全基因组进行了检测,发现它和养殖的“大平二号”的蚯蚓并没什么区别,“现在已经有很多药厂使用养殖蚯蚓中提取的活性物质进行药物生产了。”
在发现各大电子商务平台都有出售“电蚯蚓”的设备后,吴雨的团队开始在网上自发保护野生蚯蚓,提出倡议、并向平台举报和反映相关情况。有的电子商务平台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将电蚯蚓的相关设备做了下架处理,而大多数电子商务平台,对这些反馈并未进行过正面处理。
目前,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上搜索“地龙仪”“电蚯蚓”等关键词,依然能够找到大量的设备在售。
“类似电蚯蚓这样,用现代化手段对野生动物进行绝户式捕杀的例子还有很多。”吴雨表示,近年团队发现了不少利用现代工具捕捉野生动物的例子,比如电机或者紫外线的一些辅助灯的设备对野生动物进行干扰。就拿蚯蚓为例,曾经人们捕捉蚯蚓的方法较为原始,如灌水、挖土、用发酵的饲料引诱等,这一些方法可以捕捉到蚯蚓,但并不会给其种群带来灭顶之灾。“而现代化设备,则会改变原本的情况,造成灭绝式的改变。”
在经过3年的倡议后,随着中国绿发会提起的“电蚯蚓”第一案广东省高院进行二审宣判,让吴雨和团队志愿者看到了希望,“这次判决让我们正真看到了法律对生态保护的决心,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代理中国绿发会对“电蚯蚓”案件进行诉讼的绳欣辉律师表示,虽然蚯蚓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不属于具备极其重大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但是其属于对土壤ECO至关重要的野生动物。
“虽然还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对电蚯蚓机进行规范,但有地方政府制定了地方法规”,绳欣辉表示本次案例就是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3月31日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为依据的。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电击、电子诱捕装置等工具捕猎野生动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造、出售上述猎捕工具。同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按照本条例规定管理。
绳欣辉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次判决中,明确了生产、销售“地龙仪”“蚯蚓捕捉机”等用于猎捕蚯蚓的电子装置的商家及使用者的法律责任,奠定了蚯蚓受法律保护的坚实基础。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生态系教授孙振钧表示,野生蚯蚓对生态环境的贡献意义非凡。蚯蚓是土壤中有机物质的分解者,也是转化者,它可以将植物无法吸收的有机物进行消化分解,再排出对植物生长有益的物质给土壤提供养料。因此,蚯蚓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一些农田进行复种,“它们能很好地帮田地恢复肥力,为作物的生长源源不断地提供营养。”
如果土壤中失去蚯蚓后,会导致土壤透气性降低、水分不能及时渗透,久而久之板结成块,土壤的肥力就会下降,农民不得不使用更多化肥,最终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对于野生蚯蚓的保护,孙振钧表示依然希望有机会能够有更多的法律条文对野生蚯蚓在法律上产生保障。“这对一些野生蚯蚓没有保护意识的捕猎者有很大的震慑的作用,从根源上保护野生蚯蚓不再被继续猎杀。”孙振钧称,保护野生蚯蚓法律的完善也可以给更多人起到科普的作用,改变一些人对野生蚯蚓属于“没人管”状态的思想转变。
“蚯蚓做为传统中医药中的一种资源,我们不仅要思考怎么样保护,还要思考如果让其增殖。”孙振钧表示,在海南等一些适宜“广地龙”生长的地区,有相应的项目正在尝试一种“生态增殖”的方式,将部分非农田的区域保护起来,并且给蚯蚓提供一些生长需要的养分,让这些蚯蚓在不离土的情况下进行增殖,从而形成一种新的经济模式。
在环保方面,蚯蚓作为腐生生物也在帮助消化一部分农作物秸秆、动物的粪便,变废为宝,通过粪便将其转化为有机肥料。孙振钧表示,在正视蚯蚓价值的同时,更要引起大家保护野生种群的意识,“保护蚯蚓更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守护他们也是在守护我们的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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