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路障要不得及时清洗收拾保安全
您好!您店门前私自设置路障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影响市民出行安全,需当即整理。4月17日,正在进行日常巡查的法律员李华发现黄金大路数家商铺私设地桩、地锁,占用公共空间,当即与搭档一起上门宣讲管理条例,劝导商家纠正违规行为。
经耐性劝导,做通商家思想工作后,工作人员敏捷撤除了这批地桩、地锁。在工作人员的感化下,部分商家自动拿起扫帚,一起将门前整理洁净。
据悉,今年以来,市城市管理法律局继续强化城市公共空间管控,坚持还路于民,已整治私占公共空间区域行为86起,收缴锥桶280余个,整理石墩110余个,撤除地锁、U型桩、阻隔栏80余处。
该局市容次序大队相关担任这个的人说,将常态化展开巡查整治,对私设路障行为进行纠正处理,市民也可拨打3603110对此类行为进行告发,一起保护城市公共空间良好环境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