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起纠纷男人用木棍打伤街坊 被判1年
1月20日,洛南法院了审理一原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成心伤害案子,被告人李某因成心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又六个月。
2014年2月,洛南乡民赵某新建厦房建筑地基时未及时清洗收拾土方,阻塞了屋后水渠,从而影响了街坊李某家房子的排水。李某前往赵某家洽谈处理未果,在欲着手拆挖地基时,与赵某家人发生争执,继而引起厮打。李某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欲击打赵某老公,却将前来阻挠的赵某打伤。
经判定,被害人赵某受伤状况构成轻伤。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李某成心伤害别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成心伤害罪,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控制或许拘役。鉴于被告人李某在侦办、申述阶段能照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补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加之本案系邻里纠纷而引发,故对其从轻处分。考虑到被告人李某具有的量刑情节及悔罪体现,适用缓刑不致损害社会,遂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又六个月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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